
近日,美國移民政策再次傳出可能影響大量在美外籍專業人士的重要消息。根據 Bloomberg Law 最新報導,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正在推進一項擬議規則,考慮取消H-1B等部分工作類非移民在失業後可享有的最長60天寬限期(grace period)。該擬議規則目前已送交白宮資訊與監管事務辦公室(OIRA)審查。
需要特別強調:這目前仍只是擬議中的政策,並沒有正式生效。 因此,現階段不能說“H-1B失業後60天寬限期已經取消”。但是,這個政策動向本身已經釋放出一個非常值得在美留學生、H-1B人士以及正在規劃職業移民人士關注的信號 - 在美國長期依賴非移民身份維持工作和生活,未來可能面臨越來越大的政策不確定性。
一、如果60天寬限期真的取消,對H-1B意味著什麼?
現行規則下,H-1B以及部分其他工作類非移民,在雇傭關係提前終止後,一般可能獲得最長60天的寬限期,或者至其獲准停留期限屆滿之日,以較短者為准。
這60天非常重要。對於突然遭遇裁員的H-1B員工而言,它實際上提供了一個“緩衝帶”:可以利用這段時間尋找新的雇主、辦理H-1B轉換雇主,或者考慮申請轉換其他合法身份。
如果未來最終規則真的取消或大幅縮減這一寬限期,H-1B員工面臨的問題就會變得更加現實:失去工作,可能不僅意味著失去收入,還可能迅速演變成為移民身份問題。尤其是在科技、金融、諮詢等行業,企業裁員並非員工本人能夠控制。一旦個人的合法身份與某一個特定雇主高度綁定,就會出現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你的美國身份,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雇主手中。這也是為什麼這項擬議規則值得高度關注。
二、真正的問題不只是H-1B,而是「非移民身份的不穩定性」。
過去很多國際學生的傳統路線是:
F-1 → OPT → H-1B → PERM → I-140 → 排期 → 綠卡
理論上,這條道路仍然存在。但現實中,每一個環節都可能產生新的不確定性。F-1學生畢業以後首先面對OPT/STEM OPT期限;之後希望抽中H-1B;獲得H-1B後,又需要持續維持符合要求的雇傭關係。如果公司裁員、重組、關閉部門,甚至雇主不願意繼續承擔移民申請費用,都可能直接影響員工的身份規劃。
現在DHS甚至考慮取消H-1B失業後的60天緩衝期,更進一步提醒申請人:Nonimmigrant Status本質上仍然是temporary status,而不是永久解決方案。
三、那麼走EB-2、EB-3職業移民不就可以了嗎?
當然可以。
對於符合條件的人而言,EB-2和EB-3一直是非常重要的職業移民途徑。但必須認識到一個現實:EB-2 / EB-3的問題不只是「排期」。
很多申請人在真正取得優先日(Priority Date)之前,首先還要經過漫長的PERM Labor Certification程式。目前美國勞工部公佈的PERM Processing Times顯示,截至2026年7月17日,PERM Analyst Review正在處理的案件大約仍為2025年7月遞交的案件。也就是說,僅僅PERM審理本身已經存在明顯等待時間,而這還沒有計算前面的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招聘程序,以及之後的I-140和Visa Bulletin等待時間。 因此,這是一條可能持續多年的道路。
而且其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仍然是:申請人與雇主之間存在高度依賴關係。如果在這個漫長過程中發生裁員、公司重組、職位取消,或者雇主改變主意,申請人的整個移民計畫都可能受到影響。
四、排期問題同樣不能忽視
2026年8月Visa Bulletin已經非常清楚地反映出職業移民名額供求的壓力。例如,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EB-2 Final Action Date目前為2021年9月1日,EB-3為2022年1月1日;印度EB-2在2026財年甚至已經處於Unavailable狀態。美國國務院同時警告,EB-2由於需求增加,未來仍可能發生倒退或者變成Unavailable。
所以對於很多申請人來說,真正的問題已經變成:我到底還要依賴臨時身份多少年,才能最終取得綠卡?如果期間H-1B規則繼續收緊,這個問題就更加重要。
五、為什麼在目前環境下,EB-5的優勢反而更加明顯?
與H-1B → PERM → EB-2/EB-3這條傳統路線相比,EB-5最大的優勢之一,就是:申請人的移民資格原則上不依賴美國雇主;不需要雇主為你做PERM;不需要等待公司招聘程序;不需要證明美國勞動力市場沒有合適的美國員工;也不會因為公司突然裁員,就直接失去EB-5申請的基礎。
對於有能力符合投資金額以及合法資金來源要求的家庭而言,這種independence(獨立性)在目前的移民環境下尤其具有價值。
六、RIA之後的EB-5,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優勢:Reserved Visa
2022年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RIA)設立了三類Reserved Visa,即:
Rural Area 20%
High Unemployment Area 10%
Infrastructure Project 2%。
截至2026年8月Visa Bulletin,這三類EB-5 Reserved Categories對於包括中國大陸出生及印度出生申請人在內,仍然全部顯示為:Current(C)。這與EB-2、EB-3以及傳統EB-5 Unreserved形成了非常明顯的區別。
當然,“Current”並不代表未來永遠不會產生排期;Visa Bulletin隨時可能因需求變化而調整。但至少按照目前的Visa Bulletin,對於符合Reserved Visa條件的EB-5投資人而言,仍然存在非常重要的時間視窗。
七、人在美國,EB-5的價值更加明顯
對於目前已經以F-1、H-1B或其他身份合法留在美國,並且符合相關法律條件的申請人,如果其EB-5類別存在可用簽證名額,可能可以考慮:I-526E + I-485 Concurrent Filing。也就是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同時遞交EB-5投資移民申請和調整身份申請。
同時還可以申請EAD工作許可 + Advance Parole旅行許可。這與單純依賴H-1B雇主維持身份,在長期規劃上有明顯不同。
尤其對於國際學生家庭來說,過去考慮EB-5時,往往只是比較”投資80萬美元是否值得?”今天則應該增加另外一個問題:如果孩子未來需要經歷F-1、OPT、H-1B抽籤、雇主擔保、PERM以及EB-2/EB-3排期,這整個過程的時間成本和身份風險是多少?當這個時間跨度可能達到很多年以後,EB-5的價值就不能單純以投資金額來衡量。再者雖然EB-5是風險投資,不能保證回報,但是,選對區域中心項目很大程度上3-5年後能退回投資款。
八、H-1B政策變化真正提醒我們什麼?
這次DHS擬取消60天Grace Period,最終是否會成為正式規則,目前仍然需要等待正式的proposed rule、公眾意見程序以及最終規則。所以現在並沒有必要恐慌。但對於長期移民規劃而言,它提醒了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事實:臨時身份規則可以改變,而永久居民身份規劃越早開始,選擇通常越多。
H-1B本身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工作簽證;EB-2和EB-3也仍然是非常成熟的職業移民途徑。但是,對於具備經濟條件、合法資金來源並符合EB-5要求的家庭來說,在目前H-1B政策不確定、PERM等待時間較長、EB-2/EB-3存在排期,而EB-5 Reserved Visa目前仍然Current的情況下,EB-5已經不單純是一項“投資移民選擇”,而是值得認真考慮的長期身份規劃工具。
資料來源: Bloomberg Law關於DHS擬取消60天Grace Period的最新報導 ;美國勞工部PERM Processing Times ;美國國務院2026年8月Visa Bulletin。
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及移民政策討論之用,並不構成針對任何個案的法律意見。移民政策及Visa Bulletin可能隨時變化,具體申請策略應根據申請人的出生地、目前身份、Priority Date、資金來源及家庭情況作個別分析。
資料來源:美國金頌達移民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