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回美證:綠卡身份長期離美必備
疫情之下,許多往返美國的華人綠卡持有者(不論是因投資移民、親屬移民或其他原因而取得的綠卡 ),因為不是長期在美移民居留,當他們返回美國入關時,會發現海關人員的審查越來越嚴格,常會被質疑綠卡持有者在美國居住時間過短,而這違反了持有美國綠卡的相關規定。因此,您要瞭解綠卡持有者,長期離美的必備文件-『回美證』
什麼是回美證(俗稱白皮書)?
取得綠卡後並沒有移民居留條件(俗稱移民監), 美國移民局採取的方式是持有者是否有放棄綠卡的意圖,來作為決定是否取消綠卡身份的考慮因素, 在美國居留多久只是其中一個因素, 並不是唯一要件。
綠卡持有人需維持在美國居留的情況下, 每六至九個月入境美國一次,以向移民局表達無意圖放棄綠卡身份。 如有預計超過一年不能返回美國, 可申請I-327回美證 (re-entry permit)。
回美證是一份證明你沒有意願放棄美國綠卡的法律文件,它貼有綠卡持有人的照片,大小與護照相同的一本小冊子。從核發之日起算,允許綠卡持有人兩年內返回美國一次,不需申請其他簽證。
回美證主要是可以提前預防以下兩種情況的發生:
1、如果綠卡持有人在美國以外的地方,一次停留或者連續居住超過一年以上,那麼,就嚴格法律層面而言,你的綠卡已經是因逾期而無效;
2、如果綠卡持有人在美國以外的地方,常住半年以上,就算是離開美國的時間低於一年,也會被認為已經放棄你的綠卡身份。
多數申請回美證的理由如下:
A. 需要在外國工作,特別是為美國的海外企業工作;
B. 因身體因素需要在海外長期治療;
C. 需要在海外長期照顧親人,如年邁的父母;
D. 需要在海外長期間讀書。
回美證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文件
申請回美證,申請者需在打算離開美國國境前,提前向美國移民局遞交I-131申請旅行證件(Application for Travel Document)。
提交的文件主要包括:
(1)、 I-131表格(簽好名)和遞交費用
(2)、 2張護照照片
(3)、護照首頁及有蓋章的頁面;
(4)、綠卡正反面;
(5)、駕照正反面;
(6)、闡述請假理由的聲明書;
(7)、請假理由的佐證資料。
2、申請地點
I-131表格申請注意事項提到,遞交I-131申請回美證時,需要綠卡持有人本人在美國國境內。如果申請人已經離開美國,I-131的申請會被美國移民局拒絕。
3、申請時需面談嗎?
基本上,申請回美證是不需要進行面談,但是,移民局其實有權這麼做。
4、如何獲取?
移民局在對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後,如果最終批准了這份申請,移民局會將回美證直接郵寄給申請者本人或代理律師。所以,提供一個正確的收信地址,非常重要。
5、申請人有限制嗎?
對於臨時綠卡的持有者也可以申請回美證。常見的兩種臨時綠卡,婚姻綠卡及投資移民的臨時綠卡都可以申請回美證。也就是說,婚姻臨時綠卡在遞交(I-751)解除條件前,或者是投資移民臨時綠卡在遞交(I-829)解除條件前,如果有特殊原因,也是可以申請I-327(回美證)的。
6、回美證有沒有申請次數呢?
實際上,移民局對於連續申請回美證,並沒有一個明確規定。但曾有回美證申請者已連續申請過三次以上且被批准的情況,當然每次的申請都需要盡可能提供更有說明力的證據,以證明綠卡持有者需要長時間請假不返回美國的原因。提醒您,這並非是每一位申請者都可以成功連續獲批回美證的申請。
7、回美證申請多久後會批准?
依據美國移民局官網說明,辦理回美證I-131申請,至少需要預留60天的時間。申請者在美境內送件,約1-2周左右會收到移民局的收件通知,之後大約3周左右會收到採集指紋的通知,在收到採集指紋通知後的2-3周,會通知申請者預約前往採集指紋。整個申請流程約莫2個月左右的時間。
由於疫情關係,綠卡持有者希望防患於未然,紛紛申請回美證,現在審批時間約莫要半年左右。建議您多預留時間在美境內申辦,並與您的移民顧問、律師聯繫,確認申請時間是否有變更。
8、是否可以在海外採集指紋?
回美證的申請及採集指紋都需要在美國境內申請。移民局明確規定,申請者必須依照『採集指紋通知信』上的時間和地點(移民局指定的指紋採集中心ASC)前往採集指紋。如果沒有按時間前往,需要提出延期採集指紋申請。但申請者如果一直在海外,沒有前往採集指紋,那麼I-131回美證申請會被移民局拒絕。
9、是否可以提早前往採集指紋?
如果有急事需提早離開美國,但採集指紋時間還沒到時,建議您可以攜帶離美機票向ASC詢問。這部分需要碰碰運氣,有些ASC會以允許提早採集,有些則不允許。
10、是否可以去外地採集指紋?
申請人收到採集指紋通知時,如果碰巧在外地,可以試試在外地的ASC採集指紋,但這也不是所有ASC都會允許,要碰碰運氣。
11、收到I-131收據後,是否可以先離境,等收到採集指紋通知後再返美?
依照目前經驗,這是可行的。在收到移民局I-131申請收據後,即代表移民局已受理申請,申請人可以先離境,等收到採集指紋通知以後,再回來美國採集指紋。
12、如果收到採集指紋通知後,不方便返美時,該如何處理?
如果收到採集指紋通知後,申請人有急事不方便返回美國,可以重新預約時間採集指紋。但在重新申請預約時,不宜申請太久遠的時間,一般而言,建議申請人重新預約在原採集指紋時間後的30天內。另外,如果是多次提交重新預約時間的申請,建議再附上一些相關的證據,解釋重新預約時間採集指紋的原因。
13、回美證的效期是多久?
回美證的有效期間是自核發之日起的2年時間內有效。但是,一個常見的例外是,如果綠卡申請人持有的是有條件的臨時綠卡,那麼,回美證的有效期是到臨時綠卡的過期日截止,而不是2年。
14、回美證過期了,可以延期嗎?
回美證如果過期了,就必須重新申請一個新的回美證。這是一個全新的申請流程,移民局會對這個新申請作一個全新的獨立判斷。
15、回美證效期未到,可以先辦理一個新的嗎?
這是不可以的。一個人只有一份在有效期間內的回美證。如果在過期日前很久,並重新申請回美證,申請有可能會被拒絕。但如果是回美證被偷竊或是毀損的情況下,是可以重新申請,建議可在I-131申請表內註明回美證被偷竊或是毀損的特殊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