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今天宣布承認台灣數位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將於12月22日生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此決議加速台灣民眾入境歐盟國家手續,但檢疫制度仍維持現狀。
歐洲經貿辦事處(EETO)今天在臉書(Facebook)公布,歐盟執委會已通過決定,承認台灣核發的 「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接種證明書」與歐盟核發的「歐盟數位COVID-19證明」具同等效力,也就是說,經歐盟機構技術評估,台灣頒發數位證明書將可與歐盟系統接軌。
歐洲經貿辦事處表示,歐盟將承認台灣的「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書」,台灣核發的證明書的使用條件,將等同「歐盟數位COVID-19證明」的使用條件。歐盟執委會今天作成的決議將於今年12月22日生效。截至目前為止,來自5大洲的60個合作夥伴已與歐盟體系接軌。
對此,莊人祥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歐盟今天所執行的新決議並非未來入境歐盟不用隔離,入境隔離檢疫不會有差別,唯一區別在於方便作業,歐盟承認台灣數位接種紀錄後,在台接種疫苗民眾入境歐盟國家只要亮出數位證明,掃描即可快速比對入境者施打疫苗廠牌。
莊人祥表示,現階段台灣僅確定可與歐盟執行數位認證,COVID-19疫苗接種數位認證是台灣與歐盟互相承認,至於外界關注歐盟承認的疫苗廠牌為何,仍視歐盟各國認定廠牌。雖然此決議僅加速入境流程,但台灣持續與很多國家爭取相互承認接種證明。
他說,接種數位認證將以網頁式平台呈現,有需要數位證明的民眾須事前申請,將取得QR code二維碼等,供國外機場掃碼;接種數位認證平台現階段已幾乎建置完成,正積極籌備建立檔案,預計12月底前上路。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日出席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國內數位接種證明與歐盟接軌,下周會公布疫苗證明申請事項,目前優先在國外,國內則有三區域,如住院、長照機構及八大行業使用。
資訊來源:網路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