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18日,美國移民局(USCIS)正式啟用新版Form I-485, Application to Register Permanent Residence or Adjust Status。這次換表與過去許多USCIS 表格更新不同:沒有寬限期(Grace Period)。
美國國務院剛剛公佈了2026年10月簽證排期表。 10月1日不僅是一個普通月份的開始,更是美國政府2027財政年度(FY2027)的第一天。新的財政年度意味著新一年度的移民簽證名額重新開始分配。
今年10月的EB-5排期,釋放出了幾個非常值得關注的訊號。
一、新政EB-5:三類預留簽證繼續全部無排期
根據國務院10月Visa Bulletin,新政EB-5的三個Reserved Visa類別繼續全部顯示Current(C)。也就是說,截至2026年10月排期表,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在這三個預留簽證類別下,表A和表B目前都沒有排期。
這對正在考慮EB-5的中國家庭尤其重要。因為舊政EB-5中國申請人已經經歷了多年的排期,而RIA新政透過Reserved Visa建立了一條目前仍然沒有出現排期的通道。
但一定要注意,"目前沒有排期"不等於"以後不會出現排期"。 Visa Bulletin反映的是國務院根據已掌握的簽證需求進行的階段性管理。隨著越來越多2022年後遞交的I-526E獲批,以及越來越多申請人進入領事程序或I-485最終審批階段,未來預留類別的實際簽證需求會逐漸顯現。
因此,現在的Current,更準確地說,是一個仍然存在的時間窗口,而不是對未來永遠無排期的保證。
二、一個容易被忽略的大變化:舊政中國EB-5表B一次前進四年
10月排期另一個非常值得注意的變化,是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的舊政/Unreserved EB-5。
9月份:表A:2016年12月1日;表B:2017年3月1日
到了10月份:表A:仍然是2016年12月1日。但是,表B直接前進到2021年3月1日。
也就是說,表B一次向前推進了整整四年。這是什麼概念?
首先,這並不代表2017年至2021年的中國EB-5申請人突然全部可以拿綠卡。真正決定何時可以最終批准綠卡的是表A Final Action Date,而中國EB-5舊政的表A仍停留在2016年12月1日。
但是表B如此大幅度向前,本身仍然值得高度關注。它至少說明,在進入新的2027財政年度後,國務院根據目前掌握的簽證需求,對EB-5未來一段時間可以進入簽證申請準備階段的人群作出了明顯擴大。
國務院自己在10月Visa Bulletin中也明確說明,隨著FY2027新的移民簽證號碼開放,多項類別的Dates for Filing和Final Action Dates因此向前推進。所以我認為,不能簡單把這次前進理解為"EB-5排期問題已經解決"。
更準確的理解應該是,新財政年度開始後,簽證號碼重新開放,國務院正在重新調整和釋放簽證容量。這對於等待多年的老EB-5申請人當然是積極變化。而移民局容許遞交I-485調整身份,10月也大幅推前至2021年3月1日。這代表預計會有大批舊政下的申請人有資格在美國境內遞交I-485,同時也可遞交I-765及I-131的工卡及advance parole 申請。
三、為什麼10月1日這麼重要?因為美國移民簽證進入了一個新的財政年度
美國政府財政年度是每年的10月1日—隔年9月30日。 EB-5簽證數量也是依照財政年度進行管理。 2026財政年度結束後,FY2027的新簽證額度從10月1日重新開始。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經常看到,在一個財政年度末期,某些類別可能出現Unavailable或停滯;到了10月新財政年度開始後,又重新恢復簽證供應。
例如,印度EB-5 Unreserved類別在FY2026已經達到國家年度限額,美國國務院因此停止繼續發放該類別簽證;國務院明確說明,到2026年10月1日FY2027開始以後,新的年度額度重新開放,符合簽證條件的申請人又可以繼續獲得簽證條件。
所以,對於EB-5投資人而言,不能只看"I-526E審核多久"。還要同時看三個時間:申請時間、排期、簽證年度。尤其對於有孩子接近21歲的家庭,這幾個時間點更不能分開考慮。
四、但2026年底還有更現實的變化:EB-5申請費11月30日大幅上漲
就在9月29日,USCIS公佈了EB-5新的收費Final Rule。新收費將從2026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其中投資人最直接相關的是I-526E。目前I-526E的相關申請費為$3,675;新規則生效後,I-526E首次申請加Technology Fee將達到$7,850。也就是說,光是這一項,增加$4,175,漲幅約114%。 I-829也從目前的$3,750上漲至$5,000。而項目方的I-956F費用上漲更加明顯,從$17,795提高至$42,675。
所以,對本來已經決定要辦理EB-5、項目和資金來源也已經基本準備好的家庭來說,11月30日現在成為了一個非常現實的成本節點。當然,我一直不建議為了省申請費而倉促遞交一個證據不完整的I-526E。省幾千美元申請費,絕對不值得以犧牲資金來源文件品質為代價。
但是,如果本身已經決定申請,而且文件已經基本成熟,那麼就沒有必要忽略這個明確的漲價時間點。
五、緊接著還有第二次「漲價」:2027年1月1日投資金額自動調整
現在EB-5最低投資金額是,TEA/鄉村/高失業地區及符合資格的基礎建設項目:$800,000;普通地區:$1,050,000。但RIA已經在法律裡面寫明:從2027年1月1日開始,最低投資金額將依照通貨膨脹自動調整,之後每五年調整一次。
標準投資金額將依照2022年1月1日至調整日之間的CPI-U累計變化進行調整,並向下取整至最接近的$50,000;符合條件的優惠投資金額則按照調整後標準投資額的75%計算。
所以這裡需要特別糾正一個常見說法:現在可以確定的是2027年1月1日投資金額依法必須進行通膨調整;最終具體提高到多少,要以DHS在Federal Register公佈的技術調整金額為準。
但法律層面已經把調整機制和日期寫死。因此,2026年底實際上出現了兩個連續的成本節點:
11月30日-USCIS申請費大幅上漲;1月1日-EB-5最低投資額進入新的通膨調整週期。
對於本來就準備投資的家庭,這兩個日期都值得納入申請計畫。
六、還有一個更大的日期:2027年9月30日
很多投資人最近把兩個「9月30日」混在一起。其實完全是兩回事。
2026年9月30日:祖父條款(Grandfathering)保護的關鍵遞交日期。 2027年9月30日:目前RIA區域中心計畫的法定授權到期日。
RIA目前授權Regional Center Program持續到2027年9月30日。同時,RIA在INA §203(b)(5)(S)設定了非常重要的Protection from Expired Legislation。
簡單來說,對於符合條件、在2026年9月30日或之前遞交的區域中心EB-5申請,即使未來Regional Center Program的授權發生到期,法律仍然要求繼續處理受保護的相關申請,並規定不能僅僅因為項目授權到期而拒絕這些申請或者停止向符合條件的獲批申請人分配簽證。
所以,9/30/2026不是EB-5區域中心項目結束。區域中心項目目前仍授權至9/30/2027。
但10月1日以後才遞交的新投資人,就不能再依賴RIA目前這項以2026年9月30日為截止日期的特殊祖父保護。這個區別非常重要。
七、把幾個日期放在一起看,2026年底EB-5的格局就非常清楚了
2026年9月30日
RIA祖父條款保護截止日。
↓
2026年10月1日
FY2027新財政年度開始,新年度移民簽證號碼重新開放;新政EB-5三類Reserved Visa繼續Current。
↓
2026年11月30日
USCIS新的EB-5收費生效,I-526E等申請費用大幅上漲。
↓
2027年1月1日
EB-5最低投資金額依照RIA開始第一次五年通膨調整。
↓
2027年9月30日
目前Regional Center Program的授權到期,屆時是否以及如何繼續,需要看國會後續立法。
把這些日期單獨來看,好像都是不同的新聞。但是把它們放在一條時間線上看,就能看到一個非常清楚的EB-5政策窗口。
八、對準備申請EB-5的家庭,有什麼啟示?
第一,不要把「現在沒有排期」理解成「以後也不會排期」。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在Rural、High Unemployment和Infrastructure三個Reserved類別目前仍然Current,這是非常重要的現實優勢,但不能把今天的Visa Bulletin當成未來幾年的保證。
第二,Priority Date越來越重要。
EB-5不是買房,也不是等到最後一天才決定付款的普通投資。遞交I-526E之後取得的Priority Date,在未來一旦出現排期時可能直接影響整個家庭何時可以進入下一階段。
舊政中國EB-5申請人今天的經歷,就是最好的例子。
第三,不要只算80萬美元投資本金,還要算時間成本。
11月30日申請費上漲,1月1日投資金額調整,都是可以量化的成本。
但是EB-5真正無法重新購買的成本,是時間。尤其家庭裡面有接近21歲的孩子、正在美國讀高中或大學、未來可能面對F-1、OPT、H-1B身分轉換問題的家庭,更應該把孩子的年齡、身分和EB-5時間線放在一起規劃。
第四,先把資金來源做起來,不要等選完項目才開始。
很多申請人最大的誤解,是認為EB-5最重要的是「找項目」。實際上,項目和資金來源是兩條必須同時推進的線。
薪資收入、公司分紅、出售房產、出售股票、父母贈與、銀行貸款、公司股權、繼承、第三方換匯劃轉……不同資金來源所需的證明文件完全不同。
有些資金來源,我們準備完整證據鏈可能只需要幾週;有些複雜的資金路徑可能需要幾個月。所以,即使投資人還沒有最終決定這個項目,也完全可以先讓律師進行lawful source of funds 的預審。
第五,不要為了趕日期而犧牲申請品質。
時間重要,但完整性更重要。過去多次出現關鍵時刻,不少投資人把"盡快遞交"放在首位,但忽略後期更重要的申批准條件:合法資金的文件是否充足,及項目是否可靠能創造足夠就業。
正確的方法不是“最後幾天拼命遞交”,而是,提前把資金來源、項目、身份規劃和家庭成員情況全部梳理清楚,在窗口還存在的時候完成一個成熟的申請。所以,事先規劃是必然的!
九、2026年的EB-5,正從「要不要辦」進入「什麼時候辦」的階段
過去幾年,很多投資人問我的問題是,”EB-5現在還能不能做?”到了2026年底,我認為更值得問的問題已經變成,”如果本來就有EB-5計劃,什麼時候完成準備和遞交更合適?”
因為擺在投資人面前的已經不是一個孤立的政策變化,而是一連串時間節點:Reserved Visa目前仍無排期;新財政年度簽證名額重新開放;舊政中國表B一次前進四年;11月30日申請費大漲;2027年1月1日投資額調整;2027年9月30日申請費大漲;2027年1月1日投資額調整;2027年9月30日
這些事情加在一起,並不代表每個人都應該馬上做EB-5。但對於本身已經有移民美國計畫、資金條件成熟,而且特別是子女正在美國讀書或未來希望留美工作的家庭,2026年底確實值得認真重新評估自己的時間表。
EB-5最大的迷思之一,就是等到「需要綠卡的時候」才開始辦綠卡。移民規劃真正有價值的地方,是在身分認同問題還沒成為問題之前,就已經把選擇準備好。
政策有窗口,簽證有年度,孩子的年齡更不會停止。有計劃的家庭,與其等到最後一刻追政策,不如提前把項目、資金來源、Priority Date和整個家庭未來幾年的美國身份規劃放在同一張時間表上考慮。
資料來源:ALC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