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E2 簽證因「通過率高且審核快速」、「可申請攜眷」、「可無限申請續簽」等好處,因而有所謂的「小綠卡」之稱;但對赴美工作者來說,如果你有志在美國長期發展、擁有遠較原居地為高的薪資待遇,那麼這個所謂的「好處」就很可能是嚴重的「缺點」了⋯⋯。
今(2024)年4 月,隨著台積電再獲美國商務部 66 億美元補助,將在亞利桑那州設第三廠的消息傳來,再次引發各界關注。
繼預計於今年底至明年初正式投產的(亞利桑那)第一廠、興建中的第二廠後,第三廠預計會再創造 6,000 個長期工作機會以及 2 萬多個建廠有關的工作,也讓台積電近來在美國的投資總金額高達 650 億美元(約新台幣 2.1 兆)。
如此龐大的投資金額,及不限半導體產業的人力需求 / 工作機會,讓許多內心有著「美國夢」的台灣人懷抱期待,希望可以成為「護國神山」的外派一員。不過隨著越來越多在美台積電人員及家屬分享生活情形,也讓一些實際問題浮上檯面,其中最明顯的一點,莫過於大多數人員對赴美後待遇、尤其是「簽證問題」,反應出「不如預期」的聲音。
另一方面,大量台籍或非美籍員工申請簽證、赴台積亞利桑那鳳凰城廠區工作,也引發當地的一些反彈,例如去年新聞報導台積電希望加速至少 500 個相關人員 E-2 簽證申請一事,當時就引發亞利桑那州當地工會領袖嚴正抗議。
而這兩個問題的癥結,都與「簽證」有關。因此以下藉此機會,為讀者說明一下什麼是美國的 E-2 工作簽證,以及它對赴美工作者的利弊分析。
「小綠卡」與「真綠卡」的差異:E2 工作簽證是什麼?
首先必須強調,多數台積電赴美員工持有的均是 E-2 工作簽證,而非台灣人俗稱的「綠卡」(EB-2 職業移民等移民簽證)。
更詳細一點來說:E-2 是所謂的「條約投資人簽證」(Treaty investor visas),發給與美國維持通商及通航條約國家的公民。全世界目前約有 80 個簽約國,常見如日本、澳洲、南韓、台灣等;而印度、中國大陸及越南等因與美國並無相關協議,因此該國人民也無法持上述護照申請 E-2 簽證。
E-2 底下又可區分為:
而這邊說的「投資人」,並非一定要像台積電一樣的大公司赴美設廠、投資數百億才算。常見赴美投資加盟飲料店、餐廳等小本生意者,老闆本人均能申請 E-2,也可以幫員工申請 E-2 簽證。
E-2 整體申請流程耗時約 3-6 個月,簽發有效期為 2-5 年不等,雖然在性質上屬於工作簽證,無法直接取得綠卡,但還是有不少優勢,例如:可以無限續簽、配偶跟 21 歲以下子女可以申請眷屬 E-2 簽證一同赴美、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在美國另找其他工作、子女有與美國孩童近似的教育福利,可以舉家搬遷……等。
另一個 E-2 的特色是「通過率高」。根據美國移民局 2023 年公布的統計資料:60,427 申請案件中,通過數量高達 54,812,等同超過 9 成的比例。其中,日本的申請通過人數就超過 15,000 件,超過 1/4。
圖/取自 美國國務院 官方網站
由於能夠「赴美長期工作生活」,加上通過率高、可無限續簽(在美投資需維持營運)及申請攜眷等特色,在過去也讓 E-2 被不少台灣人俗稱為「小綠卡」。
然而,「小綠卡」畢竟絕非真正的「綠卡」,以下幾項關鍵差異,正是這次不少爭議的起因之一,也請有興趣的讀者朋友們務必留意:
綁定雇主、薪資待遇恐不受當地勞動法規規範
過往,台灣人常使用 E-2 的情形多是加盟台灣品牌、赴美投資餐飲業等,申請比例並不高,也較未引起大眾關注。然而隨著如台積電、鴻海等科技大廠加速赴美投資,E-2 使用量近年出現明顯攀升(如下圖,黃色部份為台灣),也引起美國當地工會的「注意」(如文章開頭所述的抗議案例)。
圖/取自 Investment Migration Insider 官方網站
但反過來講,對懷有「美國夢」的赴美工作者來說,台積電先前多次公開聲明赴美員工主要屬於「短期停留支援」、「不會威脅到任何美國就業機會」,某種程度上也說明了 E-2簽證的下列特性:
首先,E-2 屬於工作簽證,申請時不可以具有移民意圖(也就是你在申請 E-2 時不能告訴簽證官你一到當地就準備開始申請綠卡或轉職)。至於移民實務上,如果有其必要,公司還是可以選擇幫你申請綠卡,讓你轉換成所謂「美國永久居民」;但當然也可以維持E-2 工作簽證,讓你以現有條件,在當地投資企業(如台積電美國廠)工作。
再者,因為 E2 是由特定公司幫員工申請的,所以員工也不能隨意跳槽,不能隨便進入美國其他求職市場。
這點對申請方(企業)的好處是:因為不會對美國就業市場造成具規模性的威脅,因此申請流程通常不需要美國勞工部介入審核,這部分跟常聽到要抽籤取得的 H1B 美國工作簽證(又稱「找工作簽證」)具轉換工作的自由度,有明顯落差。
這也是 E2 簽證通過率高,同時等待期間往往遠低於 EB-2 等職業移民簽證的最主要原因。
但對員工(赴美工作者)來說,如果你有志在美國長期發展、擁有遠較原居地為高的薪資待遇,那麼這個所謂的「好處」就很可能是嚴重的「缺點」了:除了前述無法轉職、否則簽證即刻失效的問題之外,正由於此簽證的流程無需美國勞動部審核,因此在薪資待遇等工作條件上,也不需要符合美國勞工部的一些相關要求和水準。故有些台灣員工可能會在拿此簽證,興致勃勃地「外派美國」之後才發現,自己在美國領的薪水雖然(可能)比台灣高,但卻比在美國持綠卡、或具美國公民身份的當地員工薪水低。
詳細比較、認清目標,才能「築夢踏實」
或許因為長期以來的「小綠卡」迷思,加上因為 E-2 及 EB-2 確實在部分待遇上(如可申請攜眷等)類似,在法律實務上,接觸過很多人誤以為這兩者是「一樣」或「差不多」的簽證。但這裡必須強調:E-2 是條約投資人「工作簽證」,而 EB-2 等則是職業「移民綠卡」,獲得批准後最終會拿到綠卡成為美國永久居民,兩者的核心概念有非常大的差異。
說到底,E-2 絕非綠卡,申請人持有的是工作簽證,雖可以無限續簽,但如果你是以成為美國永久居民為目標,則仍需尋找願意幫你辦綠卡的雇主、或者尋找其他申請綠卡(例如:職業移民中的 NIW、EB-1 等)的方式。
另外,雖然 E-2 申請不需經過美國勞工部審核,但美國工會體制的力量也絕不容小覷。舉例來說,在工會大力抗爭下,台積電是否還能繼續透過 E-2 簽證,每年外派上百名人力至美國協助建廠,坦白說也是一個未知數。更不用提無論對台灣主管階層以及員工而言,台美職場文化差異的衝擊,更是許多赴美工作者每天都必須要面臨的挑戰。
過去,曾有台積電美國廠徵才廣告「水電工年薪 19 萬美元」的新聞,在台灣引起熱烈反應。然而在赴美工作的高薪、包吃包住等「看似」誘人的福利背後,仍有不少潛在需要考量的利弊。不論是為自己追逐夢想,或者為子女的未來考量,都值得深思。
資訊來源:網路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