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IIUSA消息,多個EB-5行業利益相關者、區域中心聯盟與美國移民局已簽訂一項和解協議,該協議保護EB-5投資者,並重新授權先前批准的區域中心,有效地表明EB-5計劃已全面恢復營運。
先前授權的區域中心仍然有效,如果沒有新的項目需要遞交申請,區域中心無需遞交I-956表格。與此同時,移民局將繼續審理區域中心在新法頒布之前遞交的I-526和I-829申請。
新法頒布之前,已經獲得移民局批准的區域中心,如果要遞交新的項目申請或者投資人申請,必須在2022年12月29日之前提交I-956表格,作為原批准文件的補充備案。需要注意的是,EB-5新項目的投資者無需等待I-956表格的批准,即可提交其移民申請。